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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律师为汉中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2017-05-08 张丽娟 大成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

2017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发上证函[2017]360号文核准同意汉中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文投)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洁律师、张银娣律师及实习律师张丽娟组成专业律师团队为此次债券发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汉文投成立于2012年1月,其基于国家“新型城镇化” “供给侧改革” “精准脱贫” “一带一路”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结合相关政策和当地实际情况,受汉中市兴元新区管委会委托,并经汉中市人大委员会、汉中市人民政府同意,具体负责实施汉中市兴元新区27.7平方公里的汉中兴元新区生态旅游示范区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目前,该项目已获得“国家文化部文化产业重点项目” “国家财政部、文化部2015年度文化金融合作项目” “国家旅游局2015年全国优选旅游项目” “陕西省及汉中市‘十三五’规划项目” “陕西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等多个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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